:客户依约向出资咨询公司付出咨询服务费后,出资咨询公司公司应当依约向客户供给咨询服务,而出资咨询公司公司作为具有证券出资咨询运营资质的专业组织,在三份约好不同服务类型的股票咨询合同实行进程中,其无法清晰“牛股猎杀”“首席操盘”“投顾订制服务”中约好的服务类型及对应的服务内容,且并不清楚前述三项服务进程中供给具体咨询服务的工作人员及身份,一起在庭审问询进程中,出资咨询公司公司无法区别三份协议中约好的服务内容并供给三种不一样服务内容对应的依据资料。出资咨询公司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文字资料等依据无法证明供给咨询服务的内容及具体进程,亦不能证明其是依照协议约好向客户供给了三种类型的股票咨询服务,其应承当举证不能的晦气结果。故出资咨询公司公司未向客户供给服务两边约好的服务,其应当向客户返还收取的咨询服务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榜首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合同责任不契合约好的,在实行责任或许采纳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丢失的,应当补偿相应的丢失”之规定,因出资咨询公司公司收取咨询服务费后未供给契合约好的服务内容,关于客户建议的资金占用利息丢失,一审法院予以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