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平台上大肆宣传的“债务重组”中介是负债人的“救命稻草”,还是饮鸩止渴的“砒霜”?
一位刚刚从拆东墙补西墙的“滚雪球”式债务噩梦中走出来的亲历者向每经记者讲述了3万多债务如何越滚越多滚到70万,“欠那么多的时候,你就会感觉自己这辈子都完了”。
所谓的个人“债务重组”究竟是什么操作?债务人通过“债务重组”,真能成功“上岸”吗?每经记者以负债人身份开展调查。
在社交平台上,“债务重组”“债务优化”似乎被描述成负债人的“救赎”。每经记者以负债人身份联系到多位宣称能解决债务问题的中介。通过与这些中介沟通,记者看出,他们口中的“债务重组”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种方式。
记者通过该社交平台联系到的第一位中介,在得知记者尚未逾期后,和记者说“逾期会成黑户,以后网贷也贷不出来了”,随后主动为记者提供方案,“给你办一笔其他的,帮你把这个快逾期的还了怎么样?可以用你的五险一金做一笔四大行的贷款,利息二厘多,期限一般都是三年期,也有五年的。做五险一金的这种纯信贷更适合你,利息低、先息后本,当天就能下款,不至于到时候逾期了放不出款。”
该人士称,“倒贷很正常的,抽贷是信用卡、网贷干的,咱这都正经用途,不用怕。如果你是要归本(归还本金)了,最好是早点做,要是临近归本日期就不好弄了。”
这些中介是个人,还是公司?在该人士给记者的合同上,记者看到,此公司名叫“河北金服承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服承诚”),但收款账户名称却为河北金服时代银行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服”)。
合同显示,乙方(金服承诚)向甲方推荐银行及贷款机构的“无抵押信贷”(以下简称“信贷”)产品,并协助甲方办理信贷的相关手续。基于乙方向甲方推荐信贷产品并提供信息服务,促成甲方向银行及贷款机构申请该信用贷款,甲方需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按预贷款额的消费信用贷10%、经营信用贷12%,支付给乙方贷款居间服务费。如预贷款额与银行或贷款机构批贷额度不符,甲方应付居间服务费金额以实际批贷金额为准,且最低收费标准为3000元起。甲方缴纳服务费的节点为此笔货款的批货后放款前。
“你这笔的服务费比例具体得看征信,征信没问题的就是正常收费。一般就是下款金额的三个点,征信黑户、花户这些不好做的收得会比较高。”
按照3%比例计算,贷款10万元就要先付3000元服务费。而如果是征信黑户、花户,按照合同上12%的比例计算,贷款10万则要先被机构拿走12000元“砍头息”。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原本10万元的债务,在贷款利率不变的情况下,每“滚”一次,可能就要至少多付12000元。而如果要将“砍头息”也贷出来,则意味着本金也会越“滚”越多。
工商信息数据显示,金服承诚营业范围包含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财务咨询等。
股权信息数据显示,河北金服持有该公司40%股权,剩余60%为自然人持股。河北金服的营业范围包含,接受银行委托从事银行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银行委托从事银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代理通信运营商授权的业务、财务咨询服务等。天眼查上关联的官网显示,河北金服作为一家专业的贷款服务平台,已与80余家金融机构确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包括有银行、信托、基金、典当行机构等。
记者拨打金服承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年报电话,但电话接通后,对方听到记者说“之前咨询过债务重组的事情”后,便挂断电话。之后记者再无法打通该电话。
通过天眼查关联的河北金服官网,记者找到河北金服24小时热线电话及联系人卢经理电线小时热线电话与这份合同上显示的金服承诚联系方式一致,联系人卢经理电话与合同上显示的金服承诚总经办及服务监督电话一致。而合同上显示的金服承诚通信地址为石家庄市桥西区万象城A座1914室,河北金服官网显示的公司地址则为石家庄市桥西区万象城A座19层。
记者拨打24小时热线,说明来意是解决债务问题,工作人员便称安排业务人员联系记者。业务人员在得知记者征信良好、收入稳定后,称可以帮做一个先息后本的大行贷款,贷款利息三四厘,用这笔还款压力小的贷款置换原来的贷款。手续费为贷款额度的5%~10%,“提款卡就填原来贷款的还款卡。”
在被问及会不会被银行查“贷后”?该人员称,“‘贷后’我给您处理,银行若需要你提供贷后证明,你给我打个招呼,我给你提供贷后证明。”
记者再次拨打河北金服24小时热线询问,接线人员称“分公司是咱们旗下的”,他表示最终服务费都是打到总公司。
该人员表示,“如果征信不好,你自己去都办不下来。我们就得找银行的负责经理谈,看人家是否要收取。看要不要给你动关系,通过银行内部渠道,这个可能要需要一些费用。12%的手续费包含了这些费用。”
记者注意到,合同上写明“资金用途风险自行承担,且使用方式与乙方无关”。该人员解释称,“你拿着钱去干违法的事情了,肯定咱们不可以给你承担。”
帮处理“贷后”会不会不算数?该人员称,“业务总监承诺帮你处理‘贷后’都可以写在合同里。咱们签的这个合同,就是以公司名义跟你签的。”
对于借新还旧,该人员表示,“贷新的不就为了之前有旧的,或者是贷新的就为了花,谁不都是这样过来的。”
该人员表示,“不用App,也不用去银行。您签了合同,咱们直接有产品部门的人,通过你的个人隐私信息帮你去联系,给你匹配,然后直接给你放款。除非是极个别征信不好,或有特殊情况的,需要本人到场。”
该社交平台上的另一位中介则为记者提供了先垫资,再帮记者向银行申请贷款以偿还垫资的方式。“费用分为两个部分——垫资费:信用卡3%、贷款6%;后期融出那笔大额的服务费就是10~20个点。”
这位中介所说的“垫资费”是指该机构先提供垫资供记者还款所收取的费用,而后续融出资金则还要额外扣除10~20个点的“砍头息”。之所以垫资,是为了“养好征信”。
不过记者看出,垫资费其实是按照垫资累计额,每月计算一次。该人士为记者计算了记者需要支付的垫资费,“负债30万元,(养征信)最长六个月,垫资要将负债全部结清,避免影响后续银行贷款。假如养六个月,前四个月还月供1万,第五个月负债全部结清,则垫资费一共是三万八。”
“你这样的一种情况最少要贷40万出来,按服务费10%计算,贷出来钱你要给我们30万+垫资费+400000*10%,共计37.8万元。”
这意味着,40万元贷款到手仅剩2.2万元。负债人原本负债30万元,在经过6个月的“债务重组”后,负债暴涨至37.8万元(未算银行贷款利息)。而中介提供垫资(垫资费+服务费)收取费用的年化利率高达52%。
“已经成功做了几百个人,垫资总共几千万了。”与上一位中介一样,该人士也是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为了让记者放心,中介还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合同”提供给记者,上面的信息数据显示这是一家广州的商务服务企业。此外,根据工商信息查询,该公司营业范围包括个人商务服务、财务咨询等,并未涉及贷款业务。
该公司是否真有垫资业务?记者拨打该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2023年年报电线年年报电话虽然接通,但接线人员称,“搞错了,这是私人电话。”
记者注意到,某视频平台上有以该公司命名的账号,认证信息数据显示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另一家公司。
记者拨打平台登记的联系方式,接线人员表示,该电话并非这两家公司,并询问记者是不是律师,称自己曾有需解决的债务问题,现在已经找到律师。
记者又试图联系该公司所在写字楼招商电话,对方听说来意后,要记者等待回电。但记者等待无果后尝试再次联系,却显示号码为空号。
“拆东墙补西墙”式的还债真的能处理问题吗?林放(化名)在社交平台讲述了自己噩梦般的五年。之后,他向每经记者讲述了自己如何从3万多的债务开始,越滚越多,最终滚到了70万的过程。
“2015年下半年,我通过信用卡贷出了3万多,在这之前我是没有负债的。我没有找中介,都是在快逾期的时候重新贷一笔还上,一个平台贷不出来了就换下一家平台,利率也慢慢变得高,”噩梦从此开始,“拆东墙补西墙”的同时,他一直在努力赚钱,但赚得没有“滚”得快。
林放说,他有时候也会逃避。“还款日越来越逼近的时候,你会觉得越来越难。但是在还完过了那个时间的时候,你又好像觉得没事了。周而复始,但大部分时候是很压抑的。”
他说,如果不是偶然情况下家人知道了,家人、朋友一起筹款把“窟窿”堵上,他真的不敢想最后会滚到多少。
“还完的时候,你会觉得一身轻,觉得人生好像有救了。”但要从噩梦中完全走出来,还需要更长时间。林放说,到现在我还是不敢面对我的家人,觉得亏欠他们太多,几乎让他们一辈子白干。说到这里,林放忍不住哽咽。
平复情绪后林放说,“最开始一笔是银行,后来是网贷,虽然我选的还都是正规平台,可是利率慢慢的升高,‘滚’到我无法承受。”
回想这段经历,林放说,“年轻人除非非常有把握能够还钱,否则不要贷款。现在各个互联网短视频平台都在倡导让你借钱、提钱,我特别痛恨这个行为,这样会坑害很多的年轻人。”
他想对深陷债务泥淖的人说,“如果你和当时的我一样,利息特别恐怖,一定要向朋友坦诚求助,跟父亲母亲坦白一定要趁早。自己撑着,只会最后利滚利到无法偿还。”
中介教唆贷款人借新还旧,中介和贷款人可能触犯什么法律?高息过桥垫资可能触犯什么法律?为此,每经记者正常采访了重庆华立万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欣。
刘欣表示,中介教唆贷款人借新还旧,中介和贷款人确有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方式,诈骗银行或者别的金融机构的贷款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关于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目前为五万)的行为。如果行为人采用前述欺骗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并在贷款时明知借新还旧之后自己无法偿还该笔新的贷款,即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
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借来的贷款没有用于个人挥霍,而是用于“生产经营”,就不能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但是,根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即使行为人没有肆意挥霍所获贷款,而是借新还旧,但只要其在贷款时明知无归还能力,仍然应当认定(推定)其有非法占有目的。
在借新还旧的情况下,即使无法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如果给发放贷款的银行或别的金融机构造成了重大损失,则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根据刑法规定,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别的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别的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目前,实践中掌握的“重大损失”标准为50万元。
无论是构成贷款诈骗罪还是骗取贷款罪,均触犯了《刑法》。其中,中介是教唆犯,贷款人本人是正犯(实行犯),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刘欣表示,如果中介没取得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则提供高息过桥垫资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营业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即使中介的行为未达到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标准,但如果其资金来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且收取了高息,则涉嫌构成高利转贷罪。根据《刑法》,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来得到的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违法所得到的的数额较大,实践中一般掌握在50万元以上的标准。